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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《剧毒化学品目录》

发布时间:2023-11-20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    依照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91号)有关规定,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环境保护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农业部、国家卫生计生委、质检总局、铁路局、民航局制定了《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5版)》,现予公布,《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5版)》于2015年51日起施行。《危险化学品名录(2002版)》(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)、《剧毒化学品目录(2002年版)》(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年第2号)同时废止。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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