递交拟报废设备专家鉴定表之后还有哪些工作?
各申请部门进行汇总→部门内部会议审议→国资处、财务处、审计处初审→国资处组织校外专家审核(申请部门派代表参加)→国资处提请校长办公会、党委常委会审议→上报市教委→报废设备回收→国资处与财务处共同销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