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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科研耗材采购流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7-08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 

关于规范科研耗材采购流程的通知

 

各有关部门、教师:

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研耗材采购流程,优化过程管理,特制定如下要求。

一、我校教职工因科研需要采购相关耗材,应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,符合实际情况,避免虚采虚报;

二、相关人员应提出明确采购需求,填报《天津中医药大学科研耗材采购审批表》,由经办人、项目(课题)负责人、相关部门负责人、科研管理部门审核人审批;

三、严格执行先审批后购买的要求,按照申报需求自行采购相关耗材;

四、采购完成后,提交《天津中医药大学科研耗材采购审批表》发票及送货清单,由科研处审签、财务处审核报销。

请各相关部门、科研教师遵照执行。

 

 

 

科研处

国有资产和实验室管理处

财务处

2026.07.03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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