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简化验收报告备案流程,提高学校验收工作质量和效率,即日起启用《天津中医药大学履约验收报告备案表》替代原《验收报告备案回执》,用户老师无需到国资处现场办理。
设备到货或服务完成后,需按合同约定组织专家进行验收,填写《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意见报告》,然后在“新OA系统->新建流程->国资处->《天津中医药大学履约验收报告备案表》,审批通过后打印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