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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启用线上《天津中医药大学履约验收报告备案表》OA流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10-21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         为进一步简化验收报告备案流程,提高学校验收工作质量和效率,即日起启用《天津中医药大学履约验收报告备案表》替代原《验收报告备案回执》,用户老师无需到国资处现场办理。

       设备到货或服务完成后,需按合同约定组织专家进行验收,填写《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意见报告》,然后在“新OA系统->新建流程->国资处->《天津中医药大学履约验收报告备案表》,审批通过后打印”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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